- 40人浏览 发布 2024年09月28日 10:09:13
各高等院校、企(事)业单位人力资源部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、会员单位:
为加快推进技能强省行动,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,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,根据《河北省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二十条政策措施》(冀才〔2022〕2号)、《技能强省行动方案(2023-2027年)》(冀就字〔2023〕1号)、《河北省“十四五”职业技能培训规划》(冀人社发〔2022〕6号)等文件精神,全面提高我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和能力,培养一支高素质、高标准、高质量、综合型的高技能管理人才队伍,为行业发展储备更多专业优秀人才。河北省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拟定于2024年9月7日举办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(二级技师、一级高级技师)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,现将有关考试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认定时间(拟定)
2024年9月7日。
二、认定地点
考场地点设在石家庄市区,具体位置考前7天另行通知。
三、认定职业与等级
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(技师)。
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(高级技师)。
四、认定对象
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、高等院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教学工作人员、企业从事咨询培训业务工作人员等。
五、申报条件
(一)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二级/技师:
(1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。
(2)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(专业技术人员职 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,并在取得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。
(3)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。
(4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 技能等级)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毕业生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。
(5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、技师班学生。
(二)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一级/高级技师:
(1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/技师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。
(2)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,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/技师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。
(3)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。
注释:
(1)相关职业:行政专员、人事专员、社保专员、招聘专员、企业管理、管理咨询、管理研究。
(2)相关专业:人力资源管理,工商管理,企业管理,工商企业管理、行政管理、管理科学、劳动与社会保障、劳动经济、劳动关系等。
六、报名材料
(1)小二寸白底彩色电子照片(姓名+身份证号)(14-15kb)
(2)身份证复印件一份;
(3)提供高中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视频,大专以上学历者提供学历备案表(学信网下载);
(4)提供本人社保交纳真实证明;
(5)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(附件1)。
七、收费标准
二级认定费485元。
一级认定费715元。
备注:研究会不举办相关考前培训班,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考前培训辅导。
八、证书作用
参加认定合格者,颁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》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。技能等级认定证书即技能人才评价的结果,是劳动者求职、任职的职业能力和就业能力凭证,是用人单位招聘、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。具体福利待遇如下:
(1)国家认可的技能能力和水平,纳入高技能人才统计范围;
(2)证书全国通用,可在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系统查询;查询网址:http://zscx.osta.org.cn/;
(3)具有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评审相衔接的机制,享有相应政策和待遇;
(4)高等院校评定“双师型”人才的重要依据;
(5)享受积分落户加分政策;
(6)高技能人才企业聘任的可享受企业津贴。
九、联系方式
地址: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72号华域大厦508室。
电话:刘老师:19930648955(同微信)
吴老师:18132643951(同微信)
监督电话:0311-89103903